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
原标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医保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
按照《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局医家评结束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保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品目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目前,录调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整专作已现公告如下:
一、审工各申报企业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申报模块)查询专家评审结果。医保
二、局医家评结束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保药“拟竞价新增”、品目“拟谈判续约”、录调“拟简易续约”的整专作已药品,相应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审工“确认函模板”。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0月20日17:00前上传至“申报模块”,医保同时将原件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邮戳为准)。
三、确认参加谈判以及确认参加竞价的药品,相应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报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企业要确保提交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于2022年11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第一册材料同时提供Word及PDF版)各1份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邮戳为准)。
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竞价参照药品、谈判主规格和医保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谈判/竞价信息”栏点击“详情”查看。
四、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说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资格,不代表该药品已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五、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在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请勿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
联系电话:010-89061448/1449(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3日,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件:YBML001@nhsa.gov.cn(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药品名称”)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组 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休闲)
- “摩天大楼日”,反思摩天大楼
- 午评:三大指数低开高走北向流入超40亿元 大金融板块表现强势
- 上海哮喘老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家属发文回应......
- 涨工资了!四川今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打工人有什么影响?
- 新城控股150亿元储架式发行获受理,上市房企融资潮来了
- 2021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 “神仙打架”背后是什么?
- 莫桑比克希望2030年腰果收入翻番
- 中国多地3月租房旺季“缺席”一季度百城房租环比跌2.6%
- 落马235天后,大搞金融腐败的王滨被“双开”!6万亿国寿产寿险将帅齐换,行至“无人区”
- 北向资金扫货A股超10亿元,增持医疗服务减持酿酒银行,大幅买入这些个股(名单)
- 上海:提出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指引,针对薄弱环节努力改进
- 4月1日上海市、区主要医疗机构暂停医疗服务情况
- 川渝银保监局联合出台20条举措 助推两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 今起超万亿退税免税新政实施 税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